北京商报讯(记者 蒋梦惟)11月22日,市民政局发布《北京市社区养老服务驿站运营扶持办法》(以下简称《扶持办法》)。根据《扶持办法》,北京将对全市的养老服务驿站和农村幸福晚年驿站进行运营扶持,包括服务流量补贴、托养流量补贴、连锁运营补贴和运维支持这四个方面。其中,为支持本市养老驿站连锁化品牌化运营,连锁运营一家养老驿站,将获得不低于5万元补贴。
数据显示,目前北京市共有680家建成并运营的养老服务驿站,其中450家位于城区,230家是农村幸福晚年驿站。
根据《扶持办法》,服务流量补贴是根据驿站服务收费流量总和的一定比例给予的资助补贴,包括驿站助餐、助洁、助浴、助医、助行、健康指导、康复护理、代办等收费服务内容。实行服务流量补贴,有助于引导驿站更多为老年人提供服务,体现“服务越多、补助越多”导向,防止驿站不积极主动开展业务而依靠运营补贴勉强生存,进而造成设施资源的浪费。市民政局相关负责人表示,该补贴强调的是服务,一般不包含物质性的产品,而是人工所提供服务。对于京籍老年人和非京籍老年人收费没有区别。
具体来说,服务流量补贴按照不低于服务总收入50%的比例予以资助,即驿站每收取老年人100元费用,政府将给予50元的补贴,相当于老年人每次消费政府给予了33.3%的补贴。
与此同时,《扶持办法》所提出的连锁运营补贴是指对品牌供应商承接若干家社区养老服务驿站建设运营,并实施同一服务标准、品牌连锁运营给予的奖励补贴。《扶持办法》提出,按照社区养老服务驿站连锁机构的数量给予连锁补贴,每连锁运营1家社区养老服务驿站给予不低于5万元的一次性补贴。
目前,北京市驿站连锁运营主要有两种方式:一是由品牌运营机构跨街道承接多家驿站实行连锁式运营,二是由街乡镇养老照料中心承接服务区域内所有驿站的运营。对于品牌运营机构跨街道承接驿站运营的。《扶持办法》明确提出要以区为单位,由运营方确定其中一家驿站法人作为连锁运营主体,统一申领连锁运营补贴,连锁补贴数量以其连锁运营驿站数量为依据,如某家品牌连锁机构在某区连锁运营10家驿站,实际申请连锁补贴的驿站数量应为9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