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职责
北京市旅游发展委员会是负责本市旅游发展统筹协调、产业促进和行业管理的市政府组成部门。
1.贯彻落实国家关于旅游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起草本市相关地方性法规草案、政府规章草案,并组织实施。
2.负责组织拟订本市旅游产业发展战略、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研究编制旅游产业发展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旅游行业标准化工作,组织拟订旅游区、旅游设施、旅游服务、旅游产品、旅游安全等方面的标准并组织实施。
3.负责统筹北京地区旅游资源的规划、开发、整合、利用;协调推动本市旅游产业发展,促进旅游产业与其他相关产业融合;协调解决旅游产业发展的重大问题。
4.负责制定本市旅游市场开发战略并组织实施;参与国家旅游整体形象的对外宣传和重大推广活动,组织本市旅游对外宣传和重大推广活动,组织协调重大旅游节庆和会展活动,培育旅游品牌;负责旅游对外交流与合作,推动旅游区域合作,健全跨区域旅游合作体系;收集、发布国内外旅游市场动态信息。
5.负责组织本市旅游资源的普查、规划、开发和相关保护工作;指导重点旅游区域、旅游目的地和旅游线路的规划开发;促进高端旅游、历史文化旅游、新型乡村生态旅游发展;协调和指导假日旅游和红色旅游工作。
6.会同有关部门开展旅游产业投资促进和重大旅游项目的协调、服务工作;管理旅游发展专项资金;监测旅游产业经济运行,负责旅游统计、分析和信息发布工作。
7.承担本市旅游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和管理的责任,组织协调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改造工作,建立健全旅游集散体系、咨询服务体系和旅游公共服务信息网络体系;指导旅游行业精神文明建设和诚信体系建设;指导行业组织的业务工作。
8.承担规范本市旅游市场秩序、监督管理服务质量、维护旅游消费者和经营者合法权益的责任;规范旅游企业和从业人员的经营和服务行为;依法负责设立旅行社、颁发导游证、取得领队证等行政许可事项;负责住宿业行业管理。
9.承担本市旅游安全监管责任,负责旅游安全的综合协调和监督管理;制定旅游行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并组织实施;组织协调应急救援工作。
10.制定并组织实施本市旅游人才规划;指导旅游培训工作;指导实施旅游从业人员的职业资格标准和等级标准。
11.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北京市旅游发展委员会所属单位共10家,分别为北京市旅游发展委员会本级、北京市旅游执法大队、北京市旅行社服务质量监督管理所、北京世界旅游城市发展中心、北京市旅游咨询服务中心、旅游杂志社、北京市旅游发展委员会离退休人员服务中心、北京市旅游人才发展中心、北京市旅游发展委员会信息中心(北京市旅游运行监测中心)、北京旅游大厦管理处。
二、2017年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收入总计43,216.66万元,其中:本年收入42,473.78万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45.94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696.94万元。在本年收入中,财政拨款收入39,934.82万元,占收入合计的92.41%;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事业收入1,037.32万元,占收入合计的2.40%;经营收入97.83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23%;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其他收入1,403.81万元,占收入合计的3.25%。
2017年度本年支出合计38,171.6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954.13万元,占支出合计的20.84%;项目支出30,133.10万元,占支出合计的78.94%;上缴上级支出0.00万元,占支出合计的0%;经营支出84.45万元,占支出合计的0.22%;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万元,占支出合计的0%。
2017年结余分配56.90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4,988.08万元。
三、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6,712.96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教育支出3.84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0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813.34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2.22%;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354.61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97%;商业服务业等支出35,359.90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96.31%;其他支出181.28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49%。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 “教育支出”(类)2017年度决算3.84万元,比2017年年初预算减少25.56万元,下降86.94%。其中:
“进修及培训”(款)2017年度决算3.84万元,比2017年年初预算减少25.56万元,下降86.94%,主要原因:按照厉行勤俭节约、反对浪费的有关规定,严格控制培训支出。
2.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2017年度决算813.34万元,比2017年年初预算540.49万元增加272.85万元,增长50.48%。其中:
“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2017年度决算640.25万元,比2017年年初预算增加99.76万元,增长18.46%,主要原因:增加职业年金实缴支出。
“抚恤”2017年度决算173.09万元,比2017年年初预算增加173.09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增加离退休职工死亡抚恤等支出。
3.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2017年度决算354.60万元,比2017年年初预算减少26.36万元,下降6.92%。 其中:
“医疗保障”(款)2017年度决算354.60万元,比2017年年初预算减少26.36万元,下降6.92%。主要原因:按照实际缴纳医保费列支。
4. “商业服务业等支出”(类)2017年度决算35,359.90万元,比2017年年初预算增加1,646.83万元,增长4.88%。其中:
“旅游业管理与服务支出”(款)2017年度决算35,359.90万元,比2017年年初预算33,713.07万元增加,646.83万元,增长4.88%。主要原因:2017年依照工作重点,并结合项目实际情况,我委部分项目内容执行有所调整,如用于重大活动服务保障项目。
5. “其他支出”(类)2017年度决算181.28万元,与2017年年初预算一致。其中:
“旅游业管理与服务支出”(款)2017年度决算181.28万元,与2017年年初预算一致。
四、2017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7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00.00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商业服务业等支出300.00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100%。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商业服务业等支出”(类)2017年度决算300.00万元,与2017年年初预算一致。其中:
“旅游发展基金支出”(款)2017年度决算300.00万元,与2017年年初预算一致。
五、2017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经济分类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本部门使用财政拨款安排基本支出7,639.71万元,其中:(1)工资福利支出包括津贴补贴、奖金、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其他工资福利等支出;(2)商品和服务支出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3)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包括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助学金、奖励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等支出。(4)其他资本性支出包括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