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城乡之间发展的不平衡、收入之间的不平衡正在缩小,但差距依然存在,作为个体的农民,其收入来源日渐收窄。为了消除区域、城乡、居民间收入的不平衡,实现共同富裕,国家相继出台了区域发展战略、城乡协同发展、乡村振兴战略、精准扶贫战略等一系列发展战略,并取得了突出的效果,但从现阶段的国情来看,“三农”问题在一定阶段依然存在。目前,发展农村经济尤其是做强农村集体经济刻不容缓,在双层经营体制中,“分”的上限已接近“天花板”,下一步“统”的加强与改进对于农村经济的发展至关重要。但也有一些学者认为,小农经济的存在与发展仍有合理性、农业规模经济任重道远。在世界经济进入新常态、我国经济新旧动能转换的情况下,发展农村集体经济必须要有创新思维。
一、发展农村集体经济时不我待
改革开放40年来,农村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包干到户,极大地解放了生产力,农民的收入水平和结构发生了很大的变化。一方面,2017年,我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36396元,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13432元,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速为7.3%,分别高于GDP增速和城镇居民收入增速0.4个和0.8个百分点,城乡收入倍差缩小至2.71∶1;农民工资性收入贡献率达到44.5%,财政转移性收入、种植业收入、租金收入和财产净收入也成为农民收入的重要部分。另一方面,2016年农民人均种植业收入只有2240元,只增长了1.1%;作为农民收入占比最大的工资性收入(40%以上)从2015年以来呈下降趋势,务工收入增收乏力。2016年,全国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总收入4256.8亿元,而各级财政补助收入就占到总收入的23.1%,农村集体经济对农民收入的贡献不很显著;农产品价格国内外倒挂,有些价格还在下跌;种植业成本居高不下,保本、亏本导致土地撂荒现象时有发生;“村庄空”、“产业空”、“组织空”、“文化空”等一系列问题在农村日益凸显。这些迹象表明:
第一,农村双层经营体制“分”的潜力释放将尽,“统”的作用有待发挥。
毋庸置疑,我国农村经济已经进入了一个新的发展阶段,农民工资性收入已经超过种植业收入数倍,在“四化同步”的目标面前,包干到户难以完成农业现代化的历史使命。据中国社科院《中国农村发展报告》指出,2005~2015年,中国三种粮食每亩总成本平均每年上涨9.7%,其中人工成本年均上涨11.0%,土地成本年均上涨13.5%,均远高于同期农林牧渔业增加值年均增长率(4.4%)和谷物生产者价格指数年均上涨率(4.8%)。高生产成本推高了粮食价格、降低了农业经营收益,损害了农业竞争力。农民增收的务农、务工这两大传统动力有所减弱,加上财产性收入短期难以有明显增加(2016年仅占2.2%),依靠转移净收入来支撑农民收入增长也不太现实,农民增收难度日益加大。一段时间以来,我们对农村集体经济发展重视不够,导致农村集体经济发展缓慢。据农业部统计,目前,全国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拥有土地等资源性资产66.9亿亩、各类账面资产2.86万亿元,全国平均每个村约为500万元、东部地区的村高达千万元。我国有23.8万个村、75.9万个村民小组建立了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占总村数的40.7%。截至2015年底,全国已经有5.8万个村、4.7万个村民小组开展集体资产股份合作制改革,当年分红411亿元,累计发放股金红利近2600亿元。对比我国国有企业,农村集体经济孱弱可见一斑,2017年,国有企业资产总额1517115.4亿元,营业总收入522014.9亿元,分别是2016年农村集体资产和集体收入的53倍、122倍之多。作为公有制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国有企业和农村集体经济权重差异如此巨大,对现代化的贡献如此不同,农村集体经济必须向国有企业看齐,加大改革力度,必须大发展、快发展。
第二,要补齐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短板。
自改革开放总设计师邓小平提出“小康社会”的发展理念以来,我们在共同富裕的探索之路上取得了长足进展。2012年党的十八大、2017年党的十九大,总书记提出在20世纪末基本实现“小康社会”的前提下,争取2020年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木桶理论”告诉我们,决定增长高度的不是长板,而是补充拖后腿的“短板”。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全面”首先在于解决极端贫困人口。自中国提高贫困线标准以来,中国贫困人口从2010年的1.66亿人下降到2014年的7017万人、2017年的3046万人,贫困发生率从17.2%下降到7.2%再到3.1%。到2020年,全国贫困人口将基本消除,小康社会全面建成,之后中国将进入减少相对贫困人口阶段。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央财政投入专项扶贫资金2800多亿元,贫困人口减少6800多万人,易地扶贫搬迁830万人,贫困发生率由10.2%下降到3.1%。值得注意的是,中央政府是通过实施“五个一批”工程完成精准扶贫工程的:发展生产脱贫一批,易地搬迁脱贫一批,生态补偿脱贫一批,发展教育脱贫一批,社会保障兜底一批。考虑到存在农村集体经济的村庄不过40%左右,那么包括贫困村在内的其他村庄,如何提升其内生发展动力?从目前来看,发展农村集体经济是一个重要的政策选项。这对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减少相对贫困人口的发生十分重要。
第三,农业农村发展面临的国内外压力增大。
加入WTO后,面对国外农业的规模化优势,中国分散化经营的农户经济承压日重,农产品的供求结构失衡、阶段性地供过于求和供不应求并存、部分农产品的价格国内外出现倒挂、污染影响农产品质量、农民增收难度增加等问题突出。而我国土地规模化经营还需要很长一段时间来完成。据统计,2016年,在实际耕种的16.8亿亩耕地中,流转的土地面积为3.9亿亩,占实际耕种面积的23.4%,其余76.6%的耕地仍然是由承包者自主经营。针对这种现象,总书记指出:一方面规模经营是现代农业发展的重要基础,分散的、粗放的农业经营方式难以建成现代农业;另一方面,改变分散的、粗放的农业经营方式是一个较长的历史过程,需要时间和条件,不可操之过急。靠不断提高粮食收储价格增收有WTO黄箱政策约束、用工业化城镇化吸纳农民转移就业增收已无操作空间,有鉴于此,大力发展农村集体经济就成为一个可能的政策选项。
第四,重塑乡风文明。
党的十九大报告明确指出要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按照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总要求,建立健全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加快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随着农民自由流动的实现,外出打工造就中国“春运”现象,高流动性的后果使得农村“村庄空”、“产业空”、“组织空”,农村“空心化”、“老龄化”问题严重。有统计表明,乡村居民住房空置率为14%。2015年中国60岁及以上人口达到2.22亿,占总人口的16.15%。预计到2020年,老年人口达到2.48亿,老龄化水平达到17.17%。由于农村青壮年外出打工,农村老龄化比城市更加严重。相对于城市丰富多彩的文化生活,农村文化生活可谓匮乏。由于受活动经费、有效组织的限制,正当的文化活动被不良的风气取代,赌博之风盛行,礼仪道德滑坡。只有通过壮大农村集体经济,成立相应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才能提高农民的参与意识、增强农民的归属感,才能弘扬正气、摒弃歪风,实现村庄的“德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