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股份制运营模式
股份制运营模式是指采取农村集体组织、农户和外来企业成立股份制合作公司的形式,将旅游资源、土地使用权、不动产使用权、特殊技能和劳动等要素经过价值评估转化成公司股本,进行股份合作制经营的乡村旅游开发模式①。
在这一模式下,村民主要以自有生产要素入股参与旅游开发,成为乡村旅游开发的股东之一。乡村居民的收入主要来自入股分红、自由资产的租金收入、工资收入或经营收入。而乡村旅游股份合作制经营的税后收益分配主要包括公积金、公益金和股金分红三个部分②,其中,公积金主要用于乡村旅游发展的扩大再生产,公益金主要用于乡村地区的公益性事业建设,而股金分红则为分配给股东的投资收入。
股份制运营模式典型的为成都市三圣乡红砂村乡村旅游发展案例。在进行土地流转后,红砂村当地居民或转化为产业工人,或利用自有房屋开展农家乐接待。其收入构成从之前单一的花卉生产转化为四大部分:首先是租金,也就是土地流转收益,每年每亩土地1500元;其次是工资收入或农家乐经营收益;再次是土地增值部分收益,每年平均增收300元以上;最后是股金,农户以宅基地和土地承包经营权入股乡村旅游经营公司,以“保底+分红"的模式分享收益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