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闭
首页 > 新闻中心 > 正文

利川发生车祸,一人当场死亡," 罪魁祸首 " 又是它!

2018-11-20 10:35:19    浏览:5    点赞:0 微信联系 收藏关注

现实生活中大量的交通、火灾、溺水、CO 中毒等事故,这些事故令我们既震惊又心痛,它毁掉的是一条条生命,伤害的是一个个家庭。事故的发生都不是偶然的,安全意识麻痹、教育训练不够、防范措施不力是安全事故的最大隐患,是酿成事故的最大祸根。

把别人的事故当自己的事故

让我们从身边的事故中深刻分析原因,查找不足,吸取教训,树立违规违法就是杀人、就是犯罪的理念,纠正 " 干惯了、看惯了、习惯了 " 的惯性思维,养成遵规守纪的良好行为习惯,做到思想无懈怠、操作无违章,为安全系上保险带,共同创造平安、和谐、美好、幸福的生活。

事故概述

2018 年 10 月 17 日 3 时 30 分,瞿某(男,现年 45 岁,利川人,持 B2D 证)驾驶鄂 Q ××× 30 号轻型普通货车从小河至马前,行至利川市(凉彭线)286 省道 6KM+300M 处,与相对方向由牟某(男,现年 64 岁,利川人,无驾驶证)驾驶的鄂 Q ××× 18 号普通二轮摩托车相撞,导致两车受损,牟某当场死亡。

事故原因分析

机动车驾驶人瞿某疲劳驾驶

机动车驾驶人瞿某逆向行驶

机动车驾驶人牟某无证驾驶

警方提示:

疲劳驾驶是导致事故发生的一个重要因素,特别是对于在凌晨、午饭过后在高速公路上行驶的车辆,因疲劳驾驶导致发生交通事故的情况屡见不鲜。

疲劳驾驶也是万万不能的。就算快到目的地了也不能硬撑,因为你身边来来往往的都是车,而你自己也在开车,精神萎靡会让你手忙脚乱,只要你一打瞌睡就可能会发生车祸,不仅会伤害自己,还会危及他人。所以,如果你疲劳了,你一定要休息好了再开车。


0
!我要举报这篇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