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乡村振兴战略的意见和全国妇联、省妇联关于实施“乡村振兴巾帼行动”的要求,大连市妇联于2018年6月印发了《“乡村振兴 巾帼行动”以奖代补资金项目实施方案》,申请市财政局300万元以奖代补专项资金,开展大连市“乡村振兴 巾帼行动”项目。
本项目是大连市妇联围绕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结合扶贫攻坚建设年工作任务,变更自2006年开展的“巾帼示范村”创建项目,调整工作目标和具体措施而形成。本年度项目主要内容是通过扶持“乡村振兴村”和女性领办的“乡村振兴巾帼基地”,开展新型女农民培训和贫困母亲脱贫致富工程等具体措施,促进低收入村发展,带动农村妇女脱贫致富,激发广大妇女投身“乡村振兴战略”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引领广大妇女落实新发展理念和“四个着力”“三个推进”,为构建具有鲜明大连特点的现代化经济体系作出积极贡献。
2018年项目目标是:拟培育10个“巾帼振兴村”、15个“乡村振兴巾帼基地”,开展550名新型女农民科技培训,扶持256名贫困母亲脱贫致富。巾帼振兴村项目面对大连市委确定的大连市409个集体经济薄弱村和128个低收入村,要求村主要负责人为女性,村有明确可行的产业发展计划,在产业发展中妇女的参与度与成果的分享度较高,在发展中注重提升女性劳动力素等。乡村振兴巾帼基地项目针对各涉农地区带动作用强、综合效益好、服务功能强且主要负责人为女性的种植基地、养殖基地、农业专业合作组织、休闲农业基地、农家乐、农副产品加工企业和新型农业服务主体等开展示范带动扶持。其中,领办妇女合作社带领妇女走产业化、专业化、组织化的发展道路的基地优先;支持贫困妇女以土地入股等方式创收增收, 带动形成“一村一品”、“一乡一业”和产供销一体产业链的基地优先。新型女农民科技培训项目由参与项目的各涉农区市县(开放先导区)妇联牵头举办至少一期面对妇女致富带头的高质量培训班,培训内容以提升妇女素质为根本出发点,重点培训农业实用技术、劳动力转移就业、电子商务等,培训要求计划周密、档案完整。全市计划培训550名妇女致富带头人。农村贫困母亲脱贫致富工程参照省妇联下发的《关于印发辽宁省农村贫困母亲脱贫致富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辽妇通〔2018〕5号)文件精神,面向大连市128个低收入村中经民政认定的低保户、低保边缘户中的单亲、贫困母亲,或其他有特殊困难的贫困母亲开展脱贫致富工程,到本年度项目结束时,全市拟扶持256名贫困母亲脱贫致富。
7月13日,市妇联召开大连市“乡村振兴 巾帼行动”项目推进会。相关区市县(开放先导区)妇女发展工作主管副主席、妇女发展工作专干参加会议。会上对《大连市“乡村振兴巾帼行动”以奖代补资金项目实施方案》进行了详细解读和任务部署,明确项目推进时间表、工作流程图。参会人员就开展“乡村振兴巾帼行动”工作进行了研讨。大连市妇联副主席聂云杰出席会议并讲话,就“乡村振兴 巾帼行动”项目提出要求:一是各级妇联组织要提高认识,切实提高实施“乡村振兴巾帼行动”的积极性和主动性,认真贯彻落实全国、省妇联、市委、市政府的相关部署,组织妇女积极投身乡村振兴战略。二是要规范有序推进项目,严格按照项目的基本原则,不折不扣按申报主体、申报条件,申报审批程序,规范操作,推动项目落地。三是要加强监管,保证项目资金正确安全有效使用,要加强对项目的跟踪问效。
各区市县妇联积极推进“乡村振兴 巾帼行动”项目,积极组织基层申报项目,组织成立专家评审组等,目前大部分区市县正在对项目进行评审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