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是一个多民族的省份,也是一个乡村众多的省份。贵州省第六次人口普查数据显示:贵州全省常住人口为34746468人;汉族人口为22198485人,占全省总人口的63.89%;少数民族人口12547983人,占全省总人口的36.11%;在全省常住人口中,城镇居民11747780人,占全省人口的33.81%;乡村居民22998688人,占全省人口的66.19%。因此,贵州的乡村振兴战略不仅是贵州乡村发展的问题,也是贵州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的发展问题。过去,受区位条件的制约,乡村地区长期被边缘化,丰富的资源难与外界进行有效交换,贫困成为贵州广大乡村地区的突出问题,“欠发达,欠开发”也成为贵州乡村社会的真实写照。
近年来,随着贵州各地铁路、公路、桥梁等交通硬件配套设施的逐步完善,基层乡镇的对外联系普遍得到加强,区域空间的可进入性不断提高,乡村社会格局也日益开放。然而,受历史因素和现实因素、自然因素和社会因素、文化因素和经济因素的影响,贵州的乡村振兴之路还将面临各种问题,对这些问题的解决决定着贵州乡村振兴战略实施的效果。同时,深刻认识和理解这些问题也成为促进贵州乡村地区后发赶超的着力点。笔者认为,在贵州乡村振兴战略实施的过程中,应注意以下几个要点:
首先,培育乡村振兴的产业梯队。产业梯队的培育是乡村振兴的经济基础。除了产业结构问题以外,人力资源不足已成为制约当前贵州乡村产业发展的又一“瓶颈”。在产业人力资源问题上,贵州乡村地区劳动力的周期性外出导致大量技能型人才外流,在很大程度上限制了乡村社会的自我发展能力;而地方战略型人才的稀缺则直接影响到乡村产业的规划和定位,致使乡村发展缺少科学合理的规划,乡村产业各自为阵,产业发展整力不足。对此,在贵州乡村振兴战略中,加强对回乡务工人员和外来企业的优惠政策制定,引导人力资源回流,设计好相关利益分配机制,吸引本土人才回乡发挥才干、建设家园已成为当务之急。与此同时,地方政府还应牵头为乡村、企业、高校等学术文化机构搭建乡村振兴战略研究及实践平台,通过各方的努力,摸清乡村“家底”,为培育乡土产业梯队,配置好乡土产业资源,建立循环互助的产业体系提供科学的决策参考。另外,值得一提的是,贵州乡村产业梯队的培育还关系到乡村地区精准扶贫“造血”机制的完善问题。在地方政府精准扶贫建档立卡的基础上,根据具体贫困人群的特点,通过农业、工业和第三产业培训及实作的传、帮、带模式,充分发挥乡民特长,实现人尽其用,打造地方产业梯队,夯实贵州乡村地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产业基础。
其次,完善乡村善治的制度保障。乡村善治是乡村振兴的制度保障,也是当下中国地方自治文化的一种复兴。乡村善治的实践必须处理好国家法治、乡土风俗和地方伦理的关系。乡村善治不同于狭义的政治治理,它是建立在乡土风俗文化及人文伦理基础上的地方治理模式,它以国家和地方法律为准绳,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对乡土社会的文化习惯给予改进,充分激发乡土社会的风俗文化力量,使国家治理与地方治理有机结合起来,发挥基层社会的自治功能,将自治、法治、德治有机融合,提高乡村治理效率。贵州少数民族众多,全省除黔东南、黔南、黔西南3个自治州及11个自治县的民族自治地区以外,其他州、市、县、乡也分布着大量少数民族,这些民族在长期的历史发展中分别形成了各自的社会伦理文化与社会治理思想,并通过各种乡规民约等民间习惯法体现出来。这些思想也成为贵州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资源。如果我们借助美国民族学家雷德菲尔德“大传统”和“小传统”的理论来理解乡村治理实践,就会发现:“大传统”代表了现代国家法制体系的治理思想及实践,而“小传统”则代表着乡土社会的民间制度文化。在国家制度的完善过程中,地方社会与国家层面的互动不断增强,乡土社会也正是在“大传统”和“小传统”的不断耦合中实现发展的。因此,贵州乡村振兴战略的治理实践应在坚持国家法制的基础上,有机吸收乡土社会的地方制度文化,为乡村振兴提供有效的制度保障。
再次,构建民族团结的社会空间。社会空间是一定群体生产生活的空间维度,生活在该空间内的群体通过共享一定的资源而聚集在一起,其文化思想具有高度的一致性。乡村地区的社会空间是乡土社会各种资源及场域结构的排列组合,农耕文明特征使其有别于城市社会。一个不容忽视的事实是,贵州各地乡镇普遍存在多民族交错杂居的情况,一些乡村甚至以某个民族为主。这些地方也成为贵州各民族共同繁荣发展的重要场域。本文所使用的“场域”概念,又名“场”。该概念源自法国社会学家皮埃尔·布尔迪厄,其在《文化资本与社会炼金术》中指出“场”是一种不同位置之间的关系网络,“从场的角度思考就是从关系的角度思考”。如前所述,贵州是一个多民族省份,包括汉族在内的18个世居民族以及改革开放以来的外来民族成员相互交错杂居,因而,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应重视各乡镇村落间和谐民族关系的引导和构建。这对贵州民族地区的民族乡和民族村尤为重要,它有助于各民族在“各美其美,美人之美”的基础上,构建共有精神家园。在实践中,贵州乡村振兴战略应与民族工作结合,在多民族杂居的地区,通过资金、信息、文化等资源的互动共享,促进各民族的交往交流交融,在各民族的守望相助中推进乡村社会的现代化发展。
最后,坚守美丽家园的生态底线。生态资源是乡村发展建设的重要条件。与城市相比,生态环境是乡村社会的宝贵资源。党的十九大指出,“我们要建设的现代化是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既要创造更多物质财富和精神财富以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也要提供更多优质生态产品以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优美生态环境需要。”发展环境的特殊性决定了乡村社会必须通过后发模式实现发展,如何促进农业、农村、农民“后发先至”便成为乡村振兴战略的题中之义。对此,西方城市发展中的“先污染,后治理”模式以及我国当前城市建设中的生态资源损耗等问题都应成为贵州乡村振兴战略的前车之鉴。在贵州乡村生态文明建设中,还须围绕“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总要求,建立并完善生态文明系统,促进人与自然的和谐发展,使贵州乡村社会成为人们安居乐业的美丽家园。
贵州的乡村振兴战略是一项庞杂的社会工程,需要乡村、政府、企业、高校等各方的通力合作,针对乡村实际进行定点、定量、定性将是贵州乡村振兴战略研究的趋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