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辽宁省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95.23%。年末用水普及率98.97%,燃气普及率96.7%。年末城市人均拥有道路面积13.5平方米,人均公园绿地面积11.6平方米,建成区绿化覆盖率40.3%。城市环境空气中可吸入颗粒物、细颗粒物、二氧化硫和二氧化氮年均浓度分别为79微克/立方米、46微克/立方米、34微克/立方米和31微克/立方米,二氧化硫和二氧化氮年均浓度符合国家二级标准,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为77.6%。城市功能区噪声总达标率86.4%。
2016年,辽宁省86个“水十条(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考核断面中,42个为Ⅰ~Ⅲ类水质,占考核断面的比重为48.8%;25个为Ⅳ类水质,占29.1%;9个为Ⅴ类水质,占10.5%;10个为劣Ⅴ类水质,占11.6%。监测的55个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地以达标水量评价,水质总达标率97.4%,其中地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99.0%,地下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91.7%。近岸海域功能区水质总达标率94.7%。
2016年,辽宁省生产安全事故死亡1348人。亿元地区生产总值生产安全事故死亡率为0.061;煤矿百万吨死亡率为0.388,比2015年下降25.4%;道路运输事故死亡952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