底层村民难以透过外来者的“帮扶”而脱贫,甚至“帮扶”资金被村中本已占有资源的人获取。要真正让底层村民脱贫,根本上还是在于底层自身的组织与动员。富裕村庄,从来不用别人扶贫,因为脱贫力量源于自身。
在这里,有必要再度提及在山西永济由农民自发组成的蒲韩合作社,这个合作社内生于农村本地,起步时工作人员也都是本村村民,在不接受外来资金干预的情况下发展到横跨43个村庄的规模,每年合作社内部的村民贷款资金发放都达到了以千万计的规模,凡是参与的村民皆得到了实惠。这样的广度与深度,试问有几个NGO、几个扶贫项目真正做到了呢?
授人以鱼不如授人以渔。扶贫工作者过来帮忙无论是办企业也好还是做其他事情也好,始终只是在授村民以“鱼”,而若想要村民找到脱贫之路,得到脱贫之“渔”,那就是发动和组织起村民内生的脱贫力量。此前的工作大多在于搞项目,大概以为这就是农村致富的根本了,却完全忽略了对于农村组织力量的培养,实在是把现象当成了本质来处理了。我并不是认为项目、工程、企业什么的就不该给农村,这些当然要给,但这些是锦花枝叶,而村民内生的组织力量才是脱贫的真正根基所在。根基不稳不正,再枝繁叶茂,最终也是无本之木,长久不了。
马克思当年的话是通透的,无产者只能通过自己解放自己。因为人的社会属性,人不能脱离社会,需要与他的同伴合作。而组织合作,实际上就是在组织人,谁在把人组织起来,谁就可以在这个组织过程中获取利益资源:企业主通过工厂把工人组织起来,从中赚取剩余价值;政府通过各种部门机构把人组织起来,从而获得政治权力;媒体通过话语把人的思想组织起来,从而可以达到宣传、动员、引导效果等等。所以,一个群体的真正解放,必须要这个群体脱离被支配的地位,能够自主组织,也就是我们常说的,建立主体性,自己做自己的主。同样的,底层的农民若要摆脱贫困,最终还是要自己组织起来,而不是被什么项目或企业而牵着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