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乡宣传 昨天
12月10日,内乡县召开非贫困村综合文化服务中心集中建设推进工作会,明确建设标准,明确时间节点,明确目标任务。 县委常委、宣传部长许晓燕在讲话中指出,经过我们积极努力,目前全县97个贫困村综合文化服务中心按照“七个一”标准已全面完成,但非贫困村综合文化服务中心差距不小,需要引起高度重视并强力推进,确保明年元月底前全面完成建设任务。 许晓燕要求,乡镇要统一对各村文化广场、舞台进行建设,“四室”牌子、“XX村综合文化服务中心”牌子、“XX村文化广场”栽桩式牌子以及“XX村文化大舞台”字样必须由乡镇统一标准,统一尺寸,统一制作,统一安装。各类器材设备配送工作,文广新局要会同相关部门抓紧招标,明年元月15日前必须全部配送到位。各乡镇要针对文化活动室制定出各类管理制度,统一标准、统一文字、统一制作张贴。 许晓燕强调,各乡镇要加强领导,乡镇长负总责,主管领导具体抓,要立即确定施工队伍投入集中建设工作。县成立督导专班,对落实不力、行动迟缓、顶住不办、造成重大影响、耽误我县脱贫攻坚大局的要启动追责程序,严肃党纪政纪。要切实通过督导和加压推进,确保明年元月底前完成全县非贫困村综合文化服务中心建设任务。 会上,县文广新局负责人传达了《内乡县非贫困村综合文化服务中心集中建设推进工作方案》,各乡(镇)长、宣传文化系统有关人员参加会议。(王国庆)
“七个一”标准为: ● 一个文化活动室:建筑面积原则上不低于90平方米,包含图书阅览室(农家书屋)、文化娱乐室、信息资源室、多功能室,配备有电脑、图书、桌椅等设施,环境干净整洁。 ● 一个文化广场:因地制宜建设,占地面积原则上不低于1000平方米,地面硬化平整,周边环境整洁,无垃圾杂物堆放,并在适当位置竖栽桩式标牌“XX村文化广场”。 ● 一个简易舞台:长10米、宽6米、高0.8米,有背景墙,统一书写“XX村文化大舞台”字样。 ● 一套文化器材:一套音响和部分乐器(农村文化常用乐器15件以上,配送)。 ● 一套广播器材:有村广播室和相应设备,可在信息资源室加挂广播室牌子,有可覆盖所辖各自然村的室外扩音点,配4只高音喇叭,使用正常(配送)。 ● 一套体育健身器材:不少于8件(配送)。 ● 一套宣传栏:栽桩式3个或宣传墙(能防雨可更换)不少于30平方米。 ● 统一名称:XX村综合文化服务中心,牌子在大门口,尺寸、颜色与村委牌子一致。 图书阅览室(农家书屋)、文化娱乐室、信息资源室、多功能室等4个功能室牌子可按10X30厘米制作,垂直钉于墙面,由乡镇政府统一制作安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