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提质增效转方式中的关键领域和薄弱环节,加快建立起“良种、良法、良田、良机‘四良’配套、互联网助推”为特征的现代农业产业生产体系。大力发展现代种业,加快农业科技创新,促进农业科技成果推广应用,加强农田基础设施建设,强化设施装备支撑,推进农业信息化。科技贡献率达到60%,耕种收综合机械化水平达到80%,旱涝保收高标准农田比重达到60%,农业信息化率达到52%,种业成为我省农业经济发展的又一亮点。
提升农业科技水平
(一)强化农业科技创新
进一步完善科技创新体系。积极发挥农业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等在农业科技创新中的作用,鼓励校企、院企联合,搭建农科教结合、产学研协作平台;在继续稳定支持现有11个省级产业技术体系创新团队建设基础上,适应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新要求,适当增加各创新团队农产品加工等急需岗位的补充设置,并新增谷类、薯类、油料、果品、肉羊(鸡、牛)、贝类等产业技术体系创新团队,力争到2020年实现创新团队覆盖全省主要优势产业;根据区域特色优势产业发展需要,建设北部生态农业区、山前平原粮食主产区、黑龙港流域节水农业区、沿海特色高效农业区和太行山山地经济区5个农业科技创新联盟,合力打造创新资源共享、创新目标协同、创新任务明确的创新平台,有效提升农业科技创新推广能力。
推进京津冀农业科技协同创新。以“京津冀农业科技协同创新中心”、“京津冀农业高等院所协同创新战略联盟”、“首都食用菌产业科技创新服务联盟”等农业科技协同创新平台为抓手,加快构建三地融合的科技创新体系与机制,搭建平台、协同研发、交流人才、共享成果。在石家庄、保定、廊坊、唐山等地建立一批京津科技产业园,在廊坊、承德、邯郸等地建设一批区域性技术市场,促进北京、天津的技术成果在我省市场转化。
加大科技创新力度。积极承接国家体系的创新成果,针对全省农业发展需要,开展关键技术研发,重点围绕节水农业、农业面源污染治理、种质资源创新、粮食综合生产能力提升、农业机械化集成技术提升、病虫害统防统治、农药化肥减施、畜禽科学饲养、渔业健康养殖、农产品质量安全、粮经饲三元结构转化等关键领域集中攻关。
(二)加快农业科技推广
加强基层农技推广队伍建设。建立定向专业、定期培养、定向服务的基层农技人员补充机制,不断提高基层农技人才待遇。加强基层农技推广队伍能力建设,组织开展基层农技推广骨干知识更新培训。
提升农技推广服务能力。进一步增加对基层农技推广体系建设的财政保障,强化科技推广单位硬件建设,增添更新设备仪器;建设以互联网和移动互联为载体的农业科技推广信息化云平台,进一步丰富服务手段。
创新农技推广服务模式。推广“专家定点联系到县、农技人员包村联户”的工作机制和“专家+农业技术人员+科技示范户+辐射带动户”的技术服务模式,推进科技进村入户;建立健全省、市、县(农场)、乡、村五级农业科技试验示范网络,发挥示范引领作用;整合高校、科研单位、龙头企业和农民合作社的资源,相互协作,探索产学研紧密结合的农技服务模式;支持农民合作社、龙头企业等经营性服务组织向农户提供有偿服务,拓展农技推广服务范围和提升服务效率;建设新品种、新技术、新设施试验示范基地,打造农机展示推广平台。
壮大现代种业
以玉米、小麦、马铃薯、谷子、棉花、花生、甘蓝和西甜瓜等优势品种为重点,大力发展现代种业,建设现代特色种业强省。
(一)构建新型种业创新体系
支持科研院所和高等院校重点开展基础性研究和公益性研究,促进企业成为商业化育种的主体,支持企业与科研单位联合组建技术研发平台和创新联盟;组建小麦、玉米、马铃薯、棉花、油料、蔬菜、杂粮等7个育种协作团队,围绕关键技术开展联合攻关。
(二)提升种业创新能力
建设11个省级重点实验室和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建设10个农作物品种改良(分)中心与20个育种创新基地,建设完善13个农作物新品种综合试验站和52个卫星试验点,在海南建设1个省级育繁种基地。
(三)培育扶持育繁推一体化龙头企业
鼓励种子企业加大研发投入,提升育种能力,支持优势企业并购优势科研单位和引进优势人才,促进优质资源依法向企业流动,促进种业资源整合,每个作物培养1-2个国内外种业科技领军人才和育种攻关团队,形成一批育繁推一体化龙头企业,到2020年,全省种子企业销售额突破50亿元,打造5个在全国具有领先水平的育繁推一体化现代农作物种业集团。
(四)提升农作物供种保障能力
科学规划布局优势种子生产区域,支持粮食作物种子生产大县和经济作物种子生产优势县建设标准化种子生产基地,支持企业通过多种方式,建设种子生产基地。强化基地基础设施建设,建成交通方便、能排能灌、耕地质量好、配套设施齐全的种子标准化生产基地,到2020年标准化种子基地面积达到250万亩。提升种子加工能力,在张家口、承德等玉米制种地区建设大型现代化种子加工中心,在中南部建设小麦、棉花、花生和瓜菜种子加工储藏中心,提高种子精选、加工及仓储能力。
(五)加强种子市场监管及种业服务能力建设
健全种子管理体系,加强管理队伍建设,全面提升种业监管能力。深入推进种业领域科研成果权益分配改革,建立健全种业成果权益分享、转移转化和科研人员分类管理政策机制,界定种业科研成果权属、成果类型和范围,规范成果使用、处置和收益分配,激发科研人员育种创新活力,保护科研机构与科研人员合法权益,规范种业科研成果交易,提高成果转化效率,提升我省种业科技创新能力。规范品种区域试验、生产试验、品种保护测试、转基因安全评价,强化品种审定与保护;加强种子质量监管,建立种子质量例行监测制度,扩大企业监督抽查和市场检查范围;加强种子储备调控体系建设,扩大种子储备范围和储备量,增加种子市场调控能力,确保种子市场安全有效供给和灾后恢复生产;加强新品种示范,建设145个农作物品种展示示范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