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闭
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宣城市旅游发展委员会高炮宣传比选公告

2018-09-17 14:37:01    浏览:2    点赞:0 微信联系 收藏关注

一、采购方

宣城市旅游发展委员会(以下简称:采购方)

二、采购需求

设计制作和安装宣城旅游的高炮宣传广告

三、设计、安装、验收及后期维护要求

1.宣传广告必须具有宣城旅游特色,展示出宣城旅游资源。

2.竞价方按照采购方的要求,对宣传广告的内容进行设计。采购方提供相关背景资料以及必要的协助。画面初稿由采购方组织审核,并由制作方按审核意见修改。

3.宣传广告画面规格18*6m(双面)共九块,21*7m(双面)共一块。总面积为2091m2。

4.设计的素材资料及高炮宣传画面版权归采购方所有。

5.设计制作安装完成周期:合同签订一周内。(如遇特殊天气,无法按时完成,可适当延期)

除由采购方提供的素材外,制作方使用的其它画面、图片等需取得所有者授权。

7.制作安装过程中,出现的任何安全责任事故问题,均由竞得方负责,采购方不负有任何责任。

8.竞价方要求保证在一年内高炮宣传画面有任何的损坏、脱落都应无条件免费维修更换,维修周期不得长于3个工作日。

四、竞价方案

1.由采购方邀请3家以上(含3家)竞价方参加比选。

2.竞价当天由竞价方提供总报价,总报价包含设计、制作、安装及维护的所有成本和利润,不得向采购方要求任何其它费用。总报价需满足以下条件:一是总报价不能超过5.25万元;二是总报价需密封并加盖竞价方公章;三是总报价为含税价;四是总报价可以精确到元。不符合上述条件,即作为无效报价。

3.竞价方应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报价单(用档案袋封存交至采购方),并由采购方在比选日内与所有竞价方当面拆封,报价最低的为竞得方。

4.如出现两家或两家以上的最低报价,则竞价方当面再次提出二次报价进行比较,最终报价低的一方为竞得方。

5.报名:竞价方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需有“广告设计”或“广告制作”等相关内容,报名时需提供营业执照和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公章需与营业执照公司名称一致。竞价方在报名资格审核通过后,方可参加当天竞价比选。

6.报名时间截止:2018年7月18日下午5点

7.报名联系人:王成康   联系电话:18792211210

8.比选日期:2018年7月19日下午3点

2018年7月12日

0
!我要举报这篇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