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石家庄人口总量第一次突破1000万。石家庄市常住人口为10163788人,同第五次中国人口普查相比,十年增长8.76%,年平均增长率为0.84%。石家庄市常住人口中共有家庭户2720331户,平均每个家庭户的人口为3.47人,比第五次中国人口普查的3.7人减少0.23人。石家庄市男性人口占总人口的50.06%,性别比由第五次中国人口普查的103.1下降为100.24。0-14岁人口占15.23%;15-64岁人口占76.64%;65岁及以上人口占8.13%。
2015年末,石家庄常住人口1070.16万人,比2014年增加8.54万人。出生人口12.44万人,出生率为11.72‰;死亡人口6.20万人,死亡率为5.84‰;自然增长率为5.88‰,比2014年下降1.26个千分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