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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末全市总户数98.8万户

2018-09-01 09:35:18    浏览:1    点赞:0 微信联系 收藏关注

从户籍看,2016年末全市总户数98.8万户,总人口280.5万人,与上年持平。其中:城镇人口为93.9万人,占总人口的33.5%;乡村人口186.6万人,占总人口的66.5%。其中:男性143.9万人,占总人口的51.3%;女性136.6万人,占总人口的48.7%;性别比为105:100。全年人口出生率为8.6‰,人口死亡率为6.5‰。 [10]

根据2010年第六次中国人口普查主要数据,葫芦岛市总人口为2623541人,同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2000年11月1日零时的2580685人相比,十年共增加42856人,增长1.66%。年平均增长率为0.16%。

葫芦岛市共有家庭户855986户,家庭户人口为2553595人,平均每个家庭户的人口为2.98人,比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的3.27人减少0.29人。

葫芦岛市人口中,男性人口为1334538人,占50.87%;女性人口为1289003人,占49.13%。总人口性别比(以女性为100,男性对女性的比例)由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的105.60下降为103.53。

葫芦岛市人口中,0-14岁人口为391503人,占14.92%;15-59岁人口1837323人,占70.03%;60岁及以上人口为394715人,占15.05%,其中65岁及以上人口为265487人,占10.12%。同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0-14岁人口的比重下降6.16个百分点,15-59岁人口的比重上升2.57个百分点,60岁及以上人口的比重上升3.59个百分点,65岁及以上人口的比重上升2.25个百分点。

葫芦岛市具有大学(指大专以上)文化程度的人口为167023人;具有高中(含中专)文化程度的人口为271057人;具有初中文化程度的人口为1292616人;具有小学文化程度的人口为669310人(以上各种受教育程度的人包括各类学校的毕业生、肄业生和在校生)。

葫芦岛市居住在城镇的人口为1089843人,占41.54%;居住在乡村的人口为1533698人,占58.46%。同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城镇人口增加249172人,乡村人口减少206316人,城镇人口比重上升8.96个百分点。

葫芦岛是多民族聚居区,有汉、满、蒙古、回、朝鲜、锡伯、苗、彝、黎、土家、壮、达斡尔、藏、仫佬、俄罗斯、维吾尔、布依、侗等27个民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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